东方甄选因为直播间里评价江小白”不好喝”被判赔30万,这几天讨论挺多。作为一个关注品牌设计的人,我倒想聊聊这里面的商标使用问题。
很多人以为只有假冒伪劣才叫商标侵权,其实远不止这些。商标法保护的不光是那个LOGO图案,还包括商标的商誉和品牌形象。你在公开场合说人家的产品不好,如果构成了商业诋毁,照样可以判你赔钱。
这让我想起之前几个类似的品牌纠纷案例。当年加多宝和王老吉打了好几年,包装配色、广告语、甚至罐体形状都成了争议焦点。品牌之间的较量,LOGO只是冰山一角,背后是整套品牌资产的攻防。
对于做品牌设计的人来说,这里有个很实际的提醒:你给客户做VI的时候,如果竞品分析里写了主观评价,措辞一定得小心。说”设计风格偏传统”没问题,说”看起来就廉价”就有法律风险了。
东方甄选这次赔了30万,金额不算大,但信号很明确:再大的平台也不能随便砸别人招牌。品牌竞争可以,但不能越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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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甄选被判赔30万,品牌LOGO和商标使用边界在哪